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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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黑龙江省人工智能通识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

信息来源:教学建设科 发布日期:2025年07月04日

各学院:

按照《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征集人工智能通识课程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(附件1)要求,学校现组织开展人工智能通识课遴选推荐工作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遴选范围

围绕理工科、文科和艺术体育类,在已开设或计划开设的人工智能通识课程中,遴选并建设一批高质量人工智能通识课程。

二、推荐限额和课程要求

(一)推荐限额

我校推荐名额为5门。

(二)课程要求

1.学时要求

不超过32学时。

2.内容要求

1)基础性与普及性。课程内容应深入浅出,面向非人工智能专业学生,注重基础性、普及性和启发性。

2)时代性与前瞻性。关注人工智能领域前沿动态与最新成果,引入行业热点、新兴技术、创新应用等内容,拓宽学生视野与思维,引导学生洞察未来科技发展脉络。

3)跨学科融合性。考虑不同学科学生知识背景与学习需求,将人工智能知识与多学科内容有机结合。面向理工科学生,融入其在工程技术、科学研究等领域应用;面向文科学生,结合其在社会科学、文化艺术、新闻传播等领域实践,培养跨学科应用能力;面向艺术体育学生,结合其在创意设计、运动表现等领域的应用,激发创新思维与实践能力。

4)伦理与社会责任教育。将人工智能伦理道德、法律法规及社会责任等内容有机融入课程体系,引导学生思考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社会影响,培养正确价值观与社会责任感,树立合理合规的人工智能应用意识。

5)其他各项要求参照《通知》内容。

三、工作安排

(一)材料报送

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以下材料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(行政楼209室),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7日中午10点前:

1.《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人工智能通识课程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2)。

2.《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人工智能通识课程申报书》(附件3)。

3.课程教学大纲(附件4)。

4.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可编辑的WORD版本和加盖学院公章、院长审核签字的PDF版本。

(二)专家评审

7月9日前,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,确定最终推荐项目。

四、支持保障

对于在全省人工智能通识课程平台上线,且实际应用效果良好的课程,学校将其认定为校级一流本科课程,并优先推荐申报省级、国家智慧课程。

 

联系人:张宏达。联系电话:86631738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教务处

2025年7月4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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